【公示】关于乌兰哈达煤矿扩大开采范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及意见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哈达煤矿扩大开采范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哈达煤矿扩大开采范围项目;
建设单位: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2026年10月23日(20个工作日);
反馈电话:1533285785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分享

